[河南省]省直《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统一考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培训市场,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贯彻《行政许可法》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直实际状况,按照考培分离原则,培训由培训单位组织,并接受财政厅会计处监督,考试由财政厅会计处管理并直接组织,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
(1)参加考试人员可以在每月第二周到会计处(丰产路99号会计事务服务大厅)、各培训单位、学校等有关单位报名。
(2)各接受报名单位在接到报名后应及时在当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会计处。
(3)报名资料: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报名费(含证书工本费)三十元人民币。严禁各报名单位加收手续费。
二、考试
(1)考试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直接组织。
(2)考试时间定于每月第三个周末,考试场地及场次根据当月报名情况另定,详细情况见本人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两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参加考试。
(4)考生应当在开考30分钟之前进场,开考3 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5)任何单位带队老师在正式开考后,不准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否则取消代报名资格。
(6)考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60分钟当场公布,供参加考试人员查阅。并在河南会计网上公布各培训单位参考人数及合格人数等信息。
三、办理证书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示成绩办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2)参加考试人员可以在参加考试的第二个月初,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单位领取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领取时不再缴纳任何手续费用。
附件:《河南省省直会计电算化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略)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O O五年元月一日
为规范培训市场,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贯彻《行政许可法》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直实际状况,按照考培分离原则,培训由培训单位组织,并接受财政厅会计处监督,考试由财政厅会计处管理并直接组织,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
(1)参加考试人员可以在每月第二周到会计处(丰产路99号会计事务服务大厅)、各培训单位、学校等有关单位报名。
(2)各接受报名单位在接到报名后应及时在当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会计处。
(3)报名资料: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报名费(含证书工本费)三十元人民币。严禁各报名单位加收手续费。
二、考试
(1)考试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直接组织。
(2)考试时间定于每月第三个周末,考试场地及场次根据当月报名情况另定,详细情况见本人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两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参加考试。
(4)考生应当在开考30分钟之前进场,开考3 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5)任何单位带队老师在正式开考后,不准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否则取消代报名资格。
(6)考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60分钟当场公布,供参加考试人员查阅。并在河南会计网上公布各培训单位参考人数及合格人数等信息。
三、办理证书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示成绩办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2)参加考试人员可以在参加考试的第二个月初,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单位领取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领取时不再缴纳任何手续费用。
附件:《河南省省直会计电算化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略)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O O五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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